
2021-05-18
出自:中國環境報 2021年2月3日 第03版:觀點
◆李剛
生態環境部發布的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(2021年版)》(以下簡稱《名錄》)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?!睹洝肥窃?018版基礎上修訂的,是我國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,確定了不同行業的建設項目是否納入環評,以及具體的環評分類。其中,報告書、報告表依法應當報生態環境部門審批,登記表則無需審批,在線備案即可。
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形勢的變化,《名錄》的修訂既是深化改革、落實國務院“放管服”改革的要求,也是全國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優化營商環境、減輕企業負擔、惠及廣大小微企業的一項重要舉措;既是建設單位履行環評主體責任、環評單位提供技術服務的重要依據,也是生態環境部門審批、監管、執法的法治保障。
但筆者在與基層生態環境部門監察人員座談中了解到,一些企業為規避環評管理,故意降低生產規模和原輔材料使用量,試圖人為降低建設項目環評等級,在實際執法中不容易發現。
比如,對于家具制造、汽車修理噴漆和金屬制品行業涉及噴涂工序的建設項目,《名錄》規定“年用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涂料 10噸以下的”不需要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。但實際上,有的企業年使用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涂料在10噸以上,為了規避環評管理,隱瞞原輔材料的實際使用量。有的汽車修理噴漆房不考慮周邊環境,就設在居民小區一樓。而且很多業主還認為,既然項目建設不用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,那么即使生產過程中有廢氣產生,也可以不安裝廢氣凈化處理設施而直接排放。
對于畜禽養殖業也一樣?!睹洝分幸幎ā澳瓿鰴谏i5000頭(其他畜禽種類折合豬的養殖量)及以上的規?;笄蒺B殖;存欄生豬2500頭(其他畜禽種類折合豬的養殖規模)及以上無出欄量的規?;笄蒺B殖;涉及環境敏感區的規?;笄蒺B殖”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,其他規模(規?;韵碌某猓┨顖蟓h境影響登記表。一批養殖業主將養殖規模恰恰卡在《名錄》設置的規模以下,由于不需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,因此選址隨意性很大,離村莊居民住宅很近?;鶎迎h境執法人員反映,一些養殖場場區沒有實行雨污分流,畜禽糞便露天堆放,產生的惡臭氣體直接排放,污染了周邊環境,造成群眾投訴環境污染案件增多。
統籌推進環評“放管服”改革是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務,是在發展中守住綠水青山第一道防線的根本保障。因此必須做到放管結合,實施環評事中事后靶向監管。
基層生態環境執法部門應切實做好建設項目事中事后的監管執法,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、不履行環保主體責任,以“放管服”改革為借口,故意規避環評管理的建設單位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罰,并向社會曝光。
建議對建設項目實行分類管理。對于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建設項目,嚴格對照《名錄》進行審核,并進行現場環境監察,核實項目選址環境、生產規模和產污環節及擬采取的治污措施。同時,依據《環境保護法》等相關法律對建設項目進行管理,引導企業走出誤區,不能以只需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、不需要履行竣工環保驗收為借口,更不能認為不需要納入環評管理的項目就可以不安裝環保設施,對生產過程排放的污染物不采取處理措施直接向外環境排放,造成“散、亂、污”現象發生。對《名錄》之外無需環評的建設項目,也應視其具體情況分類管理,明確只要排污、會造成污染就要治理。
建議將污染物排放量小、環境風險低、生產工藝先進的小微企業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,加大對《名錄》的宣傳力度,組織業務人員進園區進企業進行面對面幫扶,堅持“誰污染誰治理”的基本原則,引導企業自覺守法。進一步優化環評審批,提升服務質量,避免企業因對辦理環評手續存在抵觸情緒而人為降低生產規模,切實幫助提升小微企業環評改革獲得感。